意外身故保险起诉书要交几份
一、意外身故保险起诉书要交几份
在发起诉讼时,若被告为两人,应准备三份诉状。首先向法院递交一份,另需分别寄送给两位被告。其次,应准备一份详细列明所有证据名称及复印件的证据目录,同时确保每项证据都备有原件以供查验。再者,原告或自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其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身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出具公司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等文件。最后,如果您聘请了律师,请由律师代为提交授权委托书与律师事务所在诉讼中出具的函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意外身故保险理赔流程
面对突发且令人担忧的意外伤害或住院事件,您应当尽快联系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明确您所需准备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便保险公司能以最快的速度为您提供理赔事宜。
同时,为了避免由于时间延误而导致无法获得理赔的问题,建议您务必在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的第三个自然日开始报案。
当涉及到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申请理赔时,具体所需的手续如下:
(1)严谨、权威的医学诊断证明书;
(2)由有关部门开具的针对该意外伤害事故的专门证明;
(3)原始的医疗费用收据以及详细的处方;
(4)被保险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
值得注意的是,若您选择联系的医院是保险公司规定的认可的二级(包括二级在内)以上医院进行住院诊疗,则上述手续将进行简化处理。在此种情况下,您只需要准备前述所需手续中的第(1)至(3)项即可。
作为保险公司,我们承诺在收到所有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后,将在最长七个自然日内给予您结案通知。一旦您或您指定的受益人接收到该通知,便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平民户籍证明访问保险公司并领取赔偿款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涉及两位被告的案件时,需要递交三份诉状给法院,并且要将每一份诉状分别送达到对应的被告手中。此外,还需要准备一份详细且完备的证据目录,其中应包括所有相关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件。对于自然人原告来说,需要提供其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而对于法人原告而言,则需要提交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如果聘请了律师代理此案,那么还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