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不赔什么医药费
一、保险公司不赔什么医药费
关于自费药品,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凡是在我国各个省级行政区划内被列为公费医疗用药报销范围之内的各类药物,皆属于医疗费用以及急救车收费范畴;
同时,还包括了空调使用费、电视机租赁费、电话通讯费、婴儿保温箱租用费、食品保温箱租用费、电炉使用费、电冰箱租用费以及对公共财物造成损害后的赔偿费用等;
此外,陪护人员的工资、护理工人的报酬、个人卫生清洁费用、门诊煎药费用;以及饮食费用;文化娱乐活动费用以及其他特殊生活服务所需的费用也在此列。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保险公司不理赔怎么办
当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之时,消费者可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消费者有权对保险公司因违反合约或违背法律而导致的拒赔行为,向当地的银保监会进行投诉反映;
其次,消费者亦有权利针对上述问题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履行其理赔义务,从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关于自费药品的问题,我们需要特别澄清并强调的一点是,在我国各个省级行政区域划定的公费医疗报销类别中涉及到的药物,皆被涵盖于医疗及紧急救护车运作所需的费用之中。此类药品在报销过程中的落实,完全依赖于国家公共卫生与医疗保障体系的有力支撑,其根本宗旨在于缓解病患群体承受的经济压力。至于不属报销范畴之内的自费药品,理所当然将由患者及其家属个人全额承担相关费用。在此,敬请广大患者和家属务必充分理解并掌握相关政策规定,从而实现对医疗资源运用的合理性、透明化以及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