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保险资讯

律师可以调查保险公司个人信息吗

栏目:保险资讯 作者:佚名 时间:2024-09-23 19:54:37
律师有权调查个人信息,但需满足先决条件。案件受理后,可向检察院、法院申请收集证据。自行取证时,需持有效律师执业证书和律所证明,对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法律事务相关的调查。

一、律师可以调查保险公司个人信息吗

律师具备调查他人个人信息的权利,但需遵循特定的先决条件。若已有明确的案件受理通知,律师便有权向本辖区内的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申请收集并调阅相关证据材料。若是需要律师自行开展取证工作,则须凭借其合法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以及律所出具的证明文件,向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与承办法律事务密切相关的情况调查。

《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二、律师可以调查个人信息吗

律师在处理个人信息查询事宜时的职责及权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律师享有调查他人私人信息之权利,然而该等权利需在特定的前提下得以行使。

具体而言,若涉案律师持有正式的案件受理通知书,则其有权向司法机关如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以获取并调阅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

另一方面,若律师需自行进行取证工作,则须凭借其执业证书以及所在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文件,方可向相关单位或个人展开与所承办法律事务相关的情况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法律明文规定,律师在执行业务过程中所获悉的委托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不愿意公开披露的相关情况和信息,均应严格保守秘密。

《律师法》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第三十八条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律师具备调查他人个人信息的权利,但需遵循特定的先决条件。若已有明确的案件受理通知,律师便有权向本辖区内的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申请收集并调阅相关证据材料。若是需要律师自行开展取证工作,则须凭借其合法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以及律所出具的证明文件,向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与承办法律事务密切相关的情况调查。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转载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阅读:24次

分类栏目

热线电话:400-885-6011

24小时在线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号加区号。

微信沟通
专属顾问,随时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