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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身保险赔偿律师费用由谁承担

栏目:保险资讯 作者:佚名 时间:2024-09-23 19:53:32
根据我国法律,原被告双方法律顾问费用通常由各自委托方承担。这基于当事人聘用律师弥补法律知识不足的原则。但特定情境下,如原告胜诉,其律师费由败诉方即被告承担。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公正与效率,保障诉讼双方权益。

一、青岛市人身保险赔偿律师费用由谁承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明文规定,从整体大框架来看,原被告双方法律顾问所产生的费用应由各方委托方各自承担。这背后的主要法学原理在于,当事人选择聘用律师进行诉讼活动,其初衷是为了弥补自身在法律知识领域的不足,因此自然应当自行承担诉讼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

然而,在此基础之上,我们也需要关注到以下几个特定的法律情境:当原告成功胜诉时,其所支付的律师费用将由败诉方即被告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青岛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在追究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时,需遵循以下具体标准:

1.医疗费用。

以事发地点的治疗机构所开具的诊断证明为依据,确定所需的医药费、治疗费用以及住院费用的相关凭证或详细病例记录、处方。

2.误工损失。

应当根据伤者实际遭受的损害程度及康复情况,参照司法技术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判定。

3.住院伙食补贴费用。

应当依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过程中的餐补标准(每日单位人民币),乘以相应的住院日期来计算赔付额。

4.护理费用。

对于有劳收入的护理人员,其护理费用的赔偿方式按照该观点中关于误工费用的计算方法给予计算。

而对于没有收入来源的护理人员,其护理费用则应按照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标准来计算。

5.住宿费用。

护理人员在此期间所需的住宿费,应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加以计算。

6.残疾赔偿金。

这部分赔偿金额需要参照伤害级别,以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准,从受伤之日起计算至超过第20个法定年度。

7.丧葬费用。

应按照事件发生地点的丧葬费用标准进行支付。

8.死亡赔偿金。

该款项按照当地群众的年均可支配收入来进行计算,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赔付期限为20年。

被害人如已过60周岁,年龄每增加一岁便应减少赔付款项的一年;

如果超过75周岁,则只需要支付5年的赔付款。

9.未成年人抚养费。

此项费用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进行计算。

对于低于1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抚养至年满18周岁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明文规定,从整体大框架来看,原被告双方法律顾问所产生的费用应由各方委托方各自承担。这背后的主要法学原理在于,当事人选择聘用律师进行诉讼活动,其初衷是为了弥补自身在法律知识领域的不足,因此自然应当自行承担诉讼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

然而,在此基础之上,我们也需要关注到以下几个特定的法律情境:当原告成功胜诉时,其所支付的律师费用将由败诉方即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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