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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解除通知到达即生效吗

栏目:保险资讯 作者:佚名 时间:2024-09-23 19:53:28
保险合同解除通知一送达即具法律效力,以书面形式确认解除后,合同关系终止。如对方有异议,可寻求司法途径判定合同效力,但逾期未在异议期内提出诉讼的,法院将不予受理。

一、保险合同解除通知到达即生效吗

保险合同的解除通知在到达时起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缴纳赋予给对等方的书面通知书之后,该份保险合同即行正式解除其法律关系。

若对等方对此表示异议,他们有权请求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来确定这份保险合同的有效性与合法性。

然而,如果对等方直到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以后才提交异议并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人民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二、保险合同解除通知是到达生效吗

保险合同的解除通知在到达时起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缴纳赋予给对等方的书面通知书之后,该份保险合同即行正式解除其法律关系。

若对等方对此表示异议,他们有权请求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来确定这份保险合同的有效性与合法性。

然而,如果对等方直到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以后才提交异议并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人民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保险合同的解除通知在到达时起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缴纳赋予给对等方的书面通知书之后,该份保险合同即行正式解除其法律关系。

若对等方对此表示异议,他们有权请求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来确定这份保险合同的有效性与合法性。

然而,如果对等方直到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以后才提交异议并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人民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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