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不知情拒赔诉讼费怎么算
一、被保险人不知情拒赔诉讼费怎么算
关于财产纠纷类案件的相关诉讼费用收取规范与标准,主要依据的是当事人诉讼请求所涉及的具体金额或实际价值数额,并以此为基础,按照相应的比例分段逐级递增缴纳费用:
首先,倘若诉讼标的额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则每位申请人仅需支付50元人民币作为初始立案费用;接下来,若诉讼标的额处于1万元到10万元人民币之间,则根据2.5%的费率标准征收相应诉讼费用;
再者,针对诉讼标的额在10万元到2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案件,将按照2%的费率进行收费;之后,若诉讼标的额在20万元到50万元人民币之间,则按照1.5%的费率进行收费;紧接着,对于诉讼标的额在50万元到10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案件,按照1%的费率进行收费;再往后,对于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到20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案件,按照0.9%的费率进行收费;
然后,对于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到50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案件,按照0.8%的费率进行收费;
最后,对于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到100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案件,按照0.7%的费率进行收费;而对于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到200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案件,按照0.6%的费率进行收费;
至于诉讼标的额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案件,则按照0.5%的费率进行收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二、被保险人不是本人开车出大事故怎么算
假如被保车辆并非被保险人亲自驾驶时出现重大事故,值得欣慰的是,只要该车曾经购买了适当的车上保险,那么保险公司就应当在保险责任的最大限额内承担赔偿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的明确规定,当被保险机动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并且导致本车驾乘人员及被保险人之外的其他受害者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有义务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上述损害进行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在处理涉及财产纠纷的案件时,诉讼费用将根据诉求标的金额的不同,按照相应的阶梯式收取标准进行计算和缴纳。具体而言,对于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内的案件,法院将收取50元的诉讼费用;而当标的额介于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之间时,则需按照2.5%的比例支付诉讼费用;若标的额位于人民币10万元至20万元区间内,则需按照2%的比例支付;当标的额达到人民币20万元至50万元时,需按照1.5%的比例支付;当标的额处于人民币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时,需按照1%的比例支付;当标的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并逐步上升至2000万元时,其对应的诉讼费用收取比例将逐渐降低,直至降至0.6%为止;而当标的额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时,其对应的诉讼费用收取比例将维持在0.5%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