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证保险主要用于
一、合同保证保险主要用于
合同保险保险专门承保经济合同中因一方不履行经济合同所负的经济责任。合同保证保险实质上起着金融直辖市的作用,首先它涉及到保证人、被保证人、权利人三方,而不象一般保险合同那样只有两方。第二,合同保证保险的保险费是一种服务费而不是用于支付赔款的责任准备。合同保证保险的历史不长,传统上是由银行出具信用证来担保涉外经济合同的履行。由于出立银行信用证条
件较为苛刻,手续比较繁锁,就导致了对合同保证保险需求的增加,从而促进了保证保险业务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
件或者附期限。
二、合同保证保险主要用于哪些
合同保证保险主要为规避因当事人未履行特定经济合同而可能产生的经济风险提供保障。
实际上,此险种在操作过程中起着类似于金融监管机构的角色,首先它会牵扯到保证人、被保证人及权利人这三者之间的复杂关系,而远非一般的仅有投保人和保险人这两方关系的保险合同。
其次,与普通保险合同支付给受益人的赔款不同,合同保证保险的保险费用往往被视为一种特殊形式的服务费用,而非针对赔偿金的责任预备金的支出。
尽管合同保证保险的发展历程较短,然而从传统意义上来说,银行业曾通过开具信用证以担保国际贸易等重大经济合同的执行。
然而由于实施银行信用证的条件相对严苛且程序繁琐,这便引发了人们对于合同保证保险需求增加的现象,进而推动了该险种相关业务的快速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