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买“车险”变成“安监服务”?赔付扯皮两个多月
大象新闻记者 胡皓斌
7月22日,南阳网友常先生向大象新闻·大象帮求助,称他于2024年3月通过短视频平台上的一个商家购买了“车险”,没想到理赔时出了岔子。
常先生告诉记者,这是他首次通过短视频平台购买“车险”,是由国寿汽车服务山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汽车)开具的“保单”,总共花费5407.5元。
大象新闻记者 胡皓斌
7月22日,南阳网友常先生向大象新闻·大象帮求助,称他于2024年3月通过短视频平台上的一个商家购买了“车险”,没想到理赔时出了岔子。
常先生告诉记者,这是他首次通过短视频平台购买“车险”,是由国寿汽车服务山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汽车)开具的“保单”,总共花费5407.5元。
6月9日,常先生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毁严重。4S店定损报价40000元,但国寿汽车不认可,称报价过高,要求将车辆拖至其他汽修店定损。汽修店定损18000元,但国寿汽车最初只愿“赔”5000元,经过反复协调,最终同意“赔付”12000元。业务员表示再多无法申请。因理赔金额存在分歧,双方僵持了2个多月仍未达成一致。常先生吐槽:“‘投保’的时候业务员说得天花乱坠,理赔时候却左右推脱。”
记者查询国寿汽车营业执照发现,国寿汽车并非保险公司,而是一家互助性质的道路交通安全服务公司,为参加服务的机动车提供基础的交通风险防控服务,并为服务车辆提供适当补偿,以实现互帮互助。
虽然常先生提供的服务电子单与保险电子单很相似,但其中的“保险”字眼都显示为“服务”。
2022年8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风险提示》,指出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并非保险业务,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经营者以“××统筹”“××互助”“××联盟”为名与车主所签订的安全统筹业务合同不是保险合同,经营此类业务的机构未依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不是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对象,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尽管经过多次协商,常先生最终同意了13000元的理赔金额。但是,北京市中伦文德(郑州)律师事务所梁兴陆律师指出:
1.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是一种由车主或运输公司缴纳费用,在出现交通事故后,由相关企业提供互助补偿的服务。
2.合同性质不属于保险合同,不适用《保险法》,在司法实践中其合同效力存在争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容易出现赔付推诿、赔付周期长、甚至赔付公司资不抵债、无法赔付等问题。
3.车主责任:车主需要先自己承担赔偿责任,然后才能按合同约定向统筹业务经营者请求赔偿。
另外,保险从业人员表示提醒,这类服务在理赔上存在较大风险,费用可能比正规保险便宜,但不适用于连续投保优惠政策。此外,由于统筹服务不受保险法保护,一旦出现理赔纠纷,车主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广大车主,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车险,注意识别正规与非正规服务,避免陷入理赔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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