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积极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
同花顺数据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即1月1日至8月13日,下同),共有316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计划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责任限额从800万元到2亿元不等。查阅这些公司的公告可知,对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行为,公司表示,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对此,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行业人士介绍,除了董监高责任险之外,上市公司要建立合规培训、风险预案设置、重视信息披露、保护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多元化风险防范机制。
同花顺数据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即1月1日至8月13日,下同),共有316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计划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责任限额从800万元到2亿元不等。查阅这些公司的公告可知,对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行为,公司表示,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对此,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行业人士介绍,除了董监高责任险之外,上市公司要建立合规培训、风险预案设置、重视信息披露、保护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多元化风险防范机制。
“上市公司应着重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尽可能确保决策的合规性和风险管理的高效性。同时,定期对董监高进行法律合规培训,以提升他们的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建立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和有效的应急预案,对风险防微杜渐,保障公司的稳定运营。”北京排排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帆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数据显示,上述316家公司计划购买的董监高责任险,大多数保险期限为12个月。从公告透露的细节来看,其中145家是首次投保。
杨帆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分析,对于上市公司积极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行为,背后原因是多样性的,“上市公司面临的挑战和风险日益增多,董监高责任险的购买不仅是对管理层的一种保护,也是对公司整体风险控制能力的提升,这对上市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是一项有益补充。”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上市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主要用于风险防范。“当董监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过失、疏忽导致公司或第三方遭受损失时,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董监高进行赔偿,从而转移其个人可能面临的赔偿压力。不过,该种保险通常不承保董监高的故意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保险公司在设计董责险条款时,会通过免责条款的形式将故意行为引发的损失排除在董责险的保障范围之外。”
从进展情况来看,316家公司中有24家的购买进展处在董事会预案这一阶段,其余的皆通过了股东大会。
对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原因,大多数公司表示是为了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等。杨帆表示,董责险不仅能够帮助公司转移管理层因履职不当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还能增强管理层的工作信心。这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社会形象和投资者信任度。
但也有公司坦言,这是为投资者提供赔偿保障。
ST中泰在公告中称,为了完善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可能引致的风险,减少民事赔偿责任给公司经营活动造成的压力,确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才供给,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赔偿保障,公司拟继续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
从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角度来看,王智斌介绍:“如果上市公司的董监高因故意违法行为被监管部门处罚,受到损失的投资者可以向相关董监高个人追责,相关责任人需要以个人财产赔付。此外,对于非故意或重大过失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董监高责任险可在保险范围内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