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团体意外险被保险人的适用范围认定
2020年3月,原告开某山在案外人江苏某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建筑总部经济园项目工地从事木工工作。案外人江苏某工程有限公司在承接该工程后又将该工程劳务部分分包给案外人江苏某劳务有限公司。同年5月,开某山在上班途中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开某山得知案外人江苏某工程有限公司为工程在被告联保某支公司投保了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联保某支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原告理赔款20万元并承担鉴定费用等。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开某山是否为涉案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范围。其一,建工团体险中劳动关系的认定不应以狭义的格式劳动合同为准,应以劳动施工事实为准。施工人员在合同约定的地点、从事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作、保险合同期限内受伤,请求保险公司赔偿的,法院应予支持。就本案而言,开某山作为劳动者,如不能认定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则与涉案责任保险合同的设立目的不符合。
2020年3月,原告开某山在案外人江苏某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建筑总部经济园项目工地从事木工工作。案外人江苏某工程有限公司在承接该工程后又将该工程劳务部分分包给案外人江苏某劳务有限公司。同年5月,开某山在上班途中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开某山得知案外人江苏某工程有限公司为工程在被告联保某支公司投保了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联保某支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原告理赔款20万元并承担鉴定费用等。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开某山是否为涉案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范围。其一,建工团体险中劳动关系的认定不应以狭义的格式劳动合同为准,应以劳动施工事实为准。施工人员在合同约定的地点、从事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作、保险合同期限内受伤,请求保险公司赔偿的,法院应予支持。就本案而言,开某山作为劳动者,如不能认定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则与涉案责任保险合同的设立目的不符合。
其二,建工团体意外险通常意味着在建筑工地发生与建筑工作相关的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应当给付保险金,即施工人员在合同约定的地点、从事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作、保险合同期限内受伤,均要理赔。本案中,江苏某工程有限公司为其承建的建设项目投保,开某山在该工程工地从事木工工作,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事实,开某山在保险期限内上下班途中与他人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案涉保险的被保险人,享有对某保险公司保险金的请求权。
其三,施工企业与施工人员关系的设立、解除往往是因为建筑工程的施工、完工,双方的关系是短期、临时的,施工企业投保建工团体意外险的目的是为全体施工人员提供统一的保险保障,降低施工企业的用工风险,避免施工企业因为个别意外事件而面临巨大赔偿压力。本案中,认定开某山为被保险人,符合某工程公司购买该保险的目的,也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作用,保障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能够兑现。高蒙蒙